(一)
120G的硬盘被我塞满了电影,音乐,游戏后,我意识到要去买块硬盘了。钱包的羞涩让我决定先去学校的BBS上看看有没有二手的便宜货,在现在这个学期快结束的时候,BBS上充满了留恋和出售各种二手货的帖子。 我在繁杂的帖子中找了半天,有卖车卖书卖电脑的就是没找到单卖硬盘的,这让我不得不缩衣节食为我的新硬盘攒钱了。虽知道这样的希望不大,可是我还是留了个求购二手硬盘的帖子。刚关掉电脑准备睡觉,我的手机就响了。我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,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。“hi,是你要买硬盘的吧?”很好听的声音,应该是个不错的女生吧。“嗯,是的。怎么?你有吗?”“对啊,刚看了你的帖子,那明天中午一点食堂门口见,bye。”“多大的呢……”嘟…嘟…没等我说完她已经挂了电话。真是个雷厉风行的女生,我心中感叹。 一觉睡到自然醒,看看表已经11点了。(学期快结束的我们除了吃饭睡觉上网似乎没有其他的事情可以干了,至于考试只要在考试前看一两天就可以了。)我打开手机,一条短信跳了出来,没错,就是昨晚那个要卖给我硬盘的女生发的。“我今天离校,打你手机你又关机,留个信息给你吧,我父母今天来的比预计的要早,所以我得提前走了,硬盘我给你留下了,你来我的宿舍拿吧,C4311,我让我舍友等你到12点,你最好早点来拿,钱等我以后回校的时候再找你拿好了。”我看完急忙从床上跳起来,洗刷完毕,穿戴整齐,向C4跑去。 生平第一次进女生宿舍,当然现在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女生宿舍了,人已经走的差不多了,留下的是一地的杂物,这场景让我想到一个词,树倒猢狲散。我来到C4311,发现门开着,一个人都没有,我失望的转身准备离开,这时一个女生从门外进来,“你是来拿硬盘的吧?”“是的”,我边说边掏出手机把那条短信给她看。她看了之后从抽屉里拿出了硬盘送到我的手里,我这时才发现那是一块移动硬盘…我无语了。“同学,我要买的是硬盘,不是移动硬盘。”“这我就不知道了,这样吧,你先拿去吧,你自己和她联系下吧,我赶火车我现在得走了,不好意思啊。”女生说完就拎着行李走了。 就这样,我拿着这块不是我想要的移动硬盘回到了宿舍。
(二)
“对不起,你所拨打的号码已关机,请您稍后再拨。Sorry,the number…”那女生关机了,等会再打吧。我打开电脑,把硬盘连接倒电脑。硬盘里的东西并没有删除,这很出乎我的意料,大概是走的太匆忙了忘了删吧。我心想既然她都要卖给我了,大概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文件吧。我把鼠标移到了移动硬盘的图标上,点了格式化硬盘,跳出了“确定”与“取消”的对话框,这时我犹豫了,我并没有窥探别人隐私的癖好,但是看一看又没人知道的吧,我心里生出一丝罪恶感。80G的空间大多是一些电影和韩剧,我对女生看的这些东西没什么大兴趣,草草浏览了一遍并没发现什么我感兴趣的东西比如个人照片什么的。失望之余我并没有放弃,打开文件夹选项,选择了显示全部文件夹,果然,一个隐藏文件夹跳了出来,我窃喜,罪恶感完全上升,打开一看,只有一篇WORD文档。
(三)
以下是WORD文档的内容,心中生出歉疚来,这毕竟是一个女生的日记,这样贴出来会不会伤害到她呢?我心中充满矛盾,但我若不贴出来,这故事又无法继续,做人的矛盾于此出现。伟大的马克思告诉我们对待问题要用辩证思维,我贴出他人日记固然会有害处,但未曾没有好处,要权衡利弊。我贴出她的日记受害者最多只有她一人,而受益的却是广大有窥探女生日记的癖好的男同学们啊。话已至此,决心已定,贴!
“
04年09月12日 晴时多云偶阵雨
呵呵,今天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,我自己都感觉到自己在不停的傻笑,你看你看又笑了~@o@声音小点,姐妹们睡着啦.嘻嘻~从我踏入校门的那刻起,我就在等待心中的那个他的出现,今天我终于等到了,怪不得算命的说我今年桃花旺呢.今天我应该给他留下比较好的印象吧,我说话声音可从来没那么温柔过呢,声音细的连气都喘不过来了,他听我讲话的时候一直对我笑呢,他笑起来虽然傻傻的但是我喜欢!哎呀,我都写了些什么啊,羞^-^ 有时候真的不相信缘分都不行,我今天甚至连他的样子没仔细看就对他有了好感,也许是紧张得不敢看吧,再怎么说我也是他的学姐怎么能紧张呢?真是有点少女怀春的感觉呢。直觉告诉我他应该是个不错的男生。”
(以下是更新内容)
这是她的第一篇日记,当我看到这时并没有产生更多的好奇,大概可以猜出结局来:进一步交往,然后表白,最后幸福的在一起。(中间跳过与本文没有直接联系的日记,于是来到10月26日这天。为什么我的focus会落在这呢?因为是我的生日,哈哈,好象并没有什么关系哦.只是想看看我生日那天别人在做什么.)
“04年10月26日 未雨绸缪
侧着脸,撑着头发呆。看窗外漆黑没有尽头的夜幕,浓重的寒气在玻璃窗上呵下了一层雾气。我突然有种冲动,想脱下手套用手指在玻璃窗上虔诚的写下你的名字。然后看水滴从你的名字上一点一滴的掉下,像泪划过的痕迹。 终究却还是连写你名字的勇气都没有。 至始至终,我之于你你之于我,都是萍水一瞥的路人。 世界上最讽刺的事莫过于此了吧。 在你入学的第一天,斑斓盛开了十八年来的第一次情花。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,遇上了对的人。 我牵起那一天的自己,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。如果可以重来,在那天的早晨,我可不可以以一个路人的身影漠然走过你身边?而不是如那时发生的一般,一个被仓皇推上台的小丑,蹩脚的演着一出嘘声四起的闹剧。 遇见终究是错啊。何况是在那样的时间那样的地点。 以路人的身份邂逅了一场暗无天日的暗恋。单纯脆弱的心事被口不择言的自己渲染成“人尽皆可”的笑话。我以最不堪的方式与语言埋葬了十八年来的第一场爱恋。然后又以夜夜笙歌——悲唱挽歌,细数每天遇到的次数来祭奠自己注定死去的爱情。 与其说是祭奠,不如说是用怀念的方式一次又一次掀开刚愈合的淋漓伤口。流血,结痂。结痂,流血。 是谁夜夜笙歌,唱那些流离的挽歌。 是谁日日细数,细数那些遇见的次数。 是我啊,是我呀。 你知道么? 我矫情的活在自己编织爱情童话里,遇见一个你姓的男子,戴着眼镜,有柔软细长的睫毛,干净清秀的面容,他会在一个映有炎热阳光的午后,向我伸出手。背后的太阳如同他的微笑刺得我眼睛睁不开。 啊,你也在这里啊。 呵,我一直在这里啊。 张爱玲和胡兰成式的遇见,立夏与傅小司式的遇见,安谨诚与庄兰笙式的遇见。张小娴理想中的遇见。 无论如何,至少遇见了啊。 可是,套用那句赚取了无数人眼泪紫霞仙子说的那句话。 我猜中了开头。 却猜不到结尾。又是哪个女孩在2004年的夏末,在9月12日的日记上,郑重的标上“遇见”花已向晚,飘落了灿烂,遇见你的那刻,我已开到荼靡~~~~~~~~~~~~~~~~~~~~~”
我猜中了开头,却猜不到结尾。简简单单的两篇日记,我就见证了一场暗恋的破灭。还是在我生日的那天,我记得那天我和我的女朋友,男朋友,好朋友,普通朋友玩的很高兴呢!有句话好象是这样说的:甲之良药,乙之砒霜。不是很贴切但是意思凑合对吧。
6 条评论:
啊
来了``
赶快写```速度滴``
快更新!
偷砍女生日记。。。。。
做人要厚道~~~~!!!
不过
俺还是要是说
快出下一篇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大灰狼
更新啦
全力支持``````快快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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